對於法蘭西斯·斯科特·基大橋倒塌事件,巴爾的摩市長和市議會律師的態度十分明確,他們堅稱船東Grace Ocean和船舶管理公司Synergy Group必須為此承擔全部責任。
據法庭檔顯示,“DALI”號輪船在事故發生時,以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方式運營,其行為堪稱故意、肆意和魯莽。對“DALI”號的指控包括但不限於船舶不適航、船員缺乏必要的培訓、未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、船舶及其配件的維護不善、船員的不稱職以及設備管理不當等。這些指控,無疑是對這兩家公司的嚴重指責。
巴爾的摩市對此次事件的反應迅速而堅決。在事件發生後,市議會立即對船東和船舶管理公司提起了法律訴訟,同時,聯邦調查局也迅速介入,進行刑事調查。而對於馬士基這一租賃方,雖然它並未直接捲入此次事故,但由於其租船協議的細節,似乎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逃脫了責任。
然而,巴爾的摩市長和市議會並未因此放鬆對責任方的追究。他們斷然拒絕了船東和船舶管理公司提出的免除或限制責任動議,堅持要求進行陪審團審判。他們認為,這兩家公司所尋求的責任上限遠遠低於“DALI”號輪船與基橋相撞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索賠的金額。
巴爾的摩市的一項主要指控是,船東Grace Ocean和船舶管理公司Synergy Marine都明知“DALI”號輪船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,卻仍然放任其以危險的方式運營。市議會指出,“DALI”號輪船不僅不適航,其船員也未接受適當的培訓,未遵循安全工作和操作程式,船舶及其配件的維護也極為不善。此外,船上工作未得到有能力的員工的適當監督,船員和設備都不稱職,對船舶和船員的管理也極為不當。
面對這些嚴重的指控,船東和船舶管理公司均予以否認。他們在提交給法庭的檔中堅稱,事故並非由於他們的錯誤、疏忽或過失造成。然而,巴爾的摩法律部門對此並不認同,他們表示,事故是由於這兩家公司的疏忽造成的,巴爾的摩市並無任何責任。
此次事件不僅給巴爾的摩市帶來了巨大的損失,也給整個航運業敲響了警鐘。我們期待法律能夠給予此次事件一個公正的裁決,讓責任方付出應有的代價,同時也希望航運業能夠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訓,加強安全管理,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。









